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纳贿一案,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移交检察机关检查起诉
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纳贿一案,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移交检察机关检查起诉
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纳贿一案,由国家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,移交检察机关检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纳贿罪对张敬华作出拘捕决议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<\/p>
此前报导<\/strong><\/p>
张敬华,被双开(长安街知事)<\/strong><\/p>
<\/p>
据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31日音讯,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严峻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<\/p>
张敬华出生于1962年7月,江苏泰州人,曾任江苏省环保厅厅长,徐州市市长,镇江市委书记,省政府秘书长,副省长,省委常委、南京市委书记、省委副书记、省政协党组副书记,2021年12月1日落马。<\/p>
经查,张敬华损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任务,对党不忠诚、不厚道,挖空心思对立安排检查,搞迷信活动;<\/p>
违背中心八项规则精力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<\/p>
隐秘不报个人有关事项,在干部选拔委任作业中为别人获取利益;<\/p>
政绩观误差,为追求个人前进搞经济数据造假,违规干涉干预商场经济活动;<\/p>
损失纪法底线,大搞权钱交易,使用职务便当为别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包等方面投机,并不合法收受巨额资产。<\/p>
张敬华严峻违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、安排纪律、廉洁纪律、作业纪律和日子纪律,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纳贿违法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峻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置法》等有关规则,经中心纪委常委会会议研讨并报中心政治局会议审议,决议给予张敬华开除党籍处置;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置;停止其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,所涉资产同时移交。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置,待举行中心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。<\/p>